儘管電磁兼容標準文件繁多,內容複雜,但從對設備的要求方面看,無非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劃分。兩方面的要求:電磁兼容標準對設備的要求有兩個方面,一個是設備工作時不會對外界產生不良的電磁干擾影響,E22-315:Disk Library and Backup to Disk Technologies 另一個是不能對外界的電磁干擾過度敏感。前一個方面的要求稱為干擾發射(EMI)要求,後一個方面的要求稱為敏感度(EMS)或抗擾度要求。
從能量傳播的途徑劃分:圍繞這兩個方面的要求,從電磁能量傳出設備和傳入設備的途徑來進一步劃分,又有傳導干擾和輻射干擾兩個方面,傳導干擾是指干擾能量沿著電纜以電流的形式傳播,輻射干擾是指干擾能量以電磁波的形式傳播。因此,對設備的電磁兼容要求可以分為:傳導發射、輻射發射、傳導敏感度(抗擾度)、輻射敏感度(抗擾度)。
按照干擾特性劃分:干擾信號的波形有不同的種類,電磁場也有不同的種類,干擾註入的方式也有不同的種類,按照這些不同進一步劃分就得到了全部的要求項目。靜電放電試驗是一類特殊的試驗,它對設備的干擾途徑可以是傳導性的,也可以是輻射性的,取決於靜電放電發生的部位和試驗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