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 Certification Detail

隨著電氣電子技術的發展,家用電器產品日益普及和電子化,廣播電視、郵電通訊和計算機網絡的日益發達,電磁環境日益復雜和惡化,使得電氣電子產品的電磁兼容性(EMC電磁幹擾EMI與電磁抗EMS)問題也受到各國政府和生產企業的日益重視。電子、電器產品的電磁兼容性(EMC)是壹項非常重要的質量指標,它不僅關系到產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而且還可能影響到其他設備和系統的正常工作,關系到電磁環境的保護問題。

EMC(電磁兼容性)的全稱是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 其定義為“設備和系統在其電磁環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對環境中任何事物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騷擾的能力” 該定義包含兩個方面的意思,首先,該設備應能在壹定的電磁環境下正常工作, 即該設備應具備壹定的電磁抗擾度(EMS); 其次,該設備自身產生的電磁騷擾不能對其他電子產品產生過大的影響,即電磁騷擾(EMI)。

歐共體政府規定,從1996年1月1起,所有電氣電子產品必須通過EMC認證,加貼CE標誌後才能在歐共體市場上銷售。此舉在世界上引起廣泛影響,各國政府紛紛采取措施,對電氣電子產品的RMC性能實行強制性管理。國際上比較有影響的,例如歐盟89/336/EEC指令(即EMC指令)、美國聯邦法典 CFR 47/FCC Rules等都對電磁兼容認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